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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征收

浙江专员办“最多跑一次”公开承诺事项

 

公开事项:非税征收

主要文件名及文号: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

(二)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征收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71号)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

(四)《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

(五)《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

(六)《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26号)

(七)《财政部关于印发<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防〔2007181号)

(八)《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58号)

(九)《财政部关于印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的补充通知》(财企〔200670号)

(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

政策要点:

(一)各申报单位应于规定时间向专员办报送申报相关资料;

(二)专员办受理申报资料后,对资料报送不全的,应当及时退回并要求申报单位再及时补报;

(三)对申报资料齐全的,专员办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向申报单位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版),督促其在规定日期前对非税收入办理缴库,上缴中央财政。

报送资料:

中央级非税收入的征收实行申报审核制,各申报单位需提供:

(一)非税收入申报缴纳表;

(二)相关收入计算基础数据表;

(三)相关账页凭证。

办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将资料交专员办;

(二)专员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专员办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四)征缴入库。

办理时限:

(一)彩票公益金和发行机构业务费

(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三)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四)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

(五)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六)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七)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

项目1-3为每月申报征收项目,申报单位于10日前完成申报,专员办于15日前完成审核征收入库;项目4申报单位每年310日前完成申报,专员办于20日前完成审核征收入库;项目5申报单位每年110日前完成申报,专员办于20日前完成审核征收入库;项目6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和专员办审核征收需在每年终了5个月内完成;项目7申报单位按季度缴纳的于每季度前15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按年缴纳的于每年120日前完成申报,申报资料齐全的,专员办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报缴纳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

责任处室:监管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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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