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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以绩效为核心 扎实履行职责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年12月4日 来源:财政部浙江监管局

  2019年以来,财政部浙江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为核心,扎实推进就地监管,切实提升扶贫政策效应和资金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扶贫资金监管

  浙江监管局党组坚持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有力保障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成立扶贫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并明确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关于脱贫攻坚期内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原则、内容和具体要求等,为更好履行监管职责,促进中央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将扶贫资金监管列为局重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勇于担当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局领导班子举行“积极开展动态监控,切实打通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专题研讨,形成调研成果。坚持党建引领,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落实到扶贫资金监管各项具体工作中。五是组织有关处室开展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注重点面结合,全面掌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财政扶贫资金涵盖内容广、涉及领域宽、纵向链条长。浙江监管局跟踪监控全省情况、线上行业情况和点上项目情况,力求全面掌握情况。一是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开展面上情况动态监控。掌握全省2019年涉及扶贫资金的规模、资金下达进度、扶贫资金预算分解情况、项目落实情况、形成支出情况和绩效目标填报进度等总体情况。二是加强与省级财政部门联系沟通,掌握中央及省级扶贫资金类型,按资金类型掌握资金规模、分解下达进度和绩效目标设定等情况。三是认真开展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按财政部要求的上限数量抽审项目,尽可能扩大抽审面,抽选13个市、县(市、区)的80个扶贫项目作为绩效自评抽审对象。四是扎实做好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对截至2019年8月31日填报资金绩效目标的566个扶贫项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开展审核,覆盖率达100%。五是深入开展惠农惠民“一卡通”调研核查。走村入户,详细了解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扶贫项目的真实情况。从基本制度、群众满意度和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入手,查调结合,全面分析政策效应。

  三、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反映解决扶贫领域痛点问题

  围绕“绩效”和“精准”,聚焦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管工作。一方面,关注扶贫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填报进度滞后,项目实施考虑不周全,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不准确等,查找基层部门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基础工作、业务水平和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注重跟踪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目前,浙江省扶贫资金“资金下达进度”“支出进度”、已到县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项目的比例和已完成绩效目标填报的项目数均大幅度提升。二是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就浙江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督促取得整改实效。

  四、深化联动监管,着力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资金具体使用的部门和单位负主体责任。浙江监管局落实联动监管的要求,紧紧抓住省级财政部门这个龙头,推动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对动态监控发现的问题,向省级财政部门制发关注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加快资金下达、预算分解、绩效目标填报和形成支出进度。浙江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紧急部署,迅速行动,积极落实整改,派出人员分赴各地督导,并再次组织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操作培训班。二是就历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闲置滞留问题,与省级财政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资金消化,并对历年消化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三是就2018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抽审和2019年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特别是对于一些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以及工作责任心差、绩效管理工作薄弱的地区严肃指出,要求其引起高度重视,督促落实整改。

  五、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区域特色分析提炼建言献策

  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2015年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浙江监管局的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不仅关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更加注重结合浙江省情,关注浙江省扶贫政策落地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创新开展情况。一是在确定抽查项目时,将具有浙江省特色的产业扶贫、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两山”财政支持和消除薄弱村等作为扶贫资金监管关注的重点内容,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开展实地抽查,了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二是将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调研工作与扶贫资金监管结合开展,核实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的实物量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评判政策效益。三是围绕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就规范基层部门扶贫项目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提出监管要求。四是关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对创新取得成效的给予肯定宣传,对偏离政策存在较大风险的严肃指出问题,并指导其纠偏。五是结合扶贫资金监管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调研,关注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效,影响统筹整合开展的具体问题和表现形式,提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和浙江省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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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