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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坚持“四个导向”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
调研评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根据财政部部署,浙江监管局坚持“四个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访实情、求实效,扎实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调研评估。

  一、坚持目标导向,明确指导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调研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财政部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反映实际问题、解决实际困难,助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过程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围绕“横向”和“纵向”,多角度、多层次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分组下沉到项目实施一线走访,通过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深入财政、环保、水利等部门开展调研。“横向”方面,了解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执行情况,关注资金清算、上游开展流域保护治理、上下游联防联治工作开展、资金安排使用、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掌握中央财政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导作用。“纵向”方面,结合浙江实际,关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在地方政府的具体实施情况,关注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透明度,资金使用的精准性、高效性等方面,掌握通过“绿色指数”的设计和运用,对各地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关系的引导与推动作用,以及地方政府在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调研实效。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调研重在摸透实情、找准症结、力求实效。关注试点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对创新取得成效的给予肯定,重点查找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分析原因,并为下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和完善政策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和省级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四、坚持绩效导向,突出绩效管理。围绕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就规范地方政府中央奖励资金安排使用的绩效管理提出监管要求。明确省内流域上下游市县政府是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责任主体,深入分析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对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给予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经济社会效益等多个角度,客观全面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治理保护进行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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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