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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四项举措 切实做好2021年
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前期工作

  浙江监管局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切实做好前期工作,确保本年度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顺利、高效、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局党组始终将直达资金监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发挥浙江监管局直达资金监控领导小组重要作用,确保集中力量推进常态化监督工作。业务处室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财政部党组对于常态化监督最新工作要求,研究谋划2021年直达资金监管工作,不断提升贯彻上级决策履职能力。

  二、强化联动监管,提升预算管理协同配合实效。充分利用已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到位。针对提前下达资金,及时主动对接浙江省财政厅,专人跟进掌握指标落实情况和编入预算情况,获悉全省资金规模,发文督促各级财政做好分解下达工作,并把提高基层政府预算,特别是县级预算年初到位率作为重点督促内容。

  三、聚焦数据管理,充分依托监控平台开展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统计分析上年度未使用完毕资金的结转情况,并了解原因,形成监管线索。强化系统数据支撑,积极联络省国库支付中心,督促各级财政落实好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贴发放信息的数据导入,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

  四、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一专人双地区三司局”的原则指定日常联络员,加强部门联动、上下对接,督导有关资金快速到位、规范使用。跟踪整改落实,主动联络各部门对上年度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总结问题出现原因,举一反三避免再犯。关注项目库建设,根据已有工作成果和浙江省情,督促地方加强项目储备,规避“资金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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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