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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抗击台风 浙江财政在行动

  今年第6号超强台风“烟花”7月25日在舟山普陀首次登陆后,又于7月26日上午在嘉兴平湖沿海再次登陆,对浙江造成重大影响,防台防汛进入关键期。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浙江全省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印发通知,要求全省齐心协力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各地特别是舟山、嘉兴两地财政部门强化统筹协调,科学精准施策,认真做好应急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同时组建应急小组、突击队,全力支持防台抗台。

  一是未雨绸缪。舟山市提前完善应急预案,支持防汛防台系统性建设。统筹安排省、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逾千万元,重点支持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以及企业风险普查等常规预防工作开展;强化数字赋能、智能防控,市级安排资金超100万元,支持舟山城区防汛防台信息发布系统服务、避灾场所人员智能化管理、油气储运企业安全智治等工作推进。二是强化保障。嘉兴市在前期支持做好防台物资准备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县市区各应急保障、农业、水利、建设等部门,强化资金保障。截至7月26日11时,全市已投入保障资金2679万元,主要用于编织袋、麻袋、应急生活包等防汛类应急物资采购、防汛物资仓库委托管理经费、抗台防汛车辆租用等。舟山市提前预拨应急、三防等各类有关专项财政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应急部门采购储备发电机、水泵、救生艇、工程抢险应急灯等抢险防汛物资和工具。目前市里已下拨使用防汛麻袋7.5万条,防汛编织袋0.6万条,膨胀防汛袋0.15万条,应急包2000个。三是特事特办。舟山市第一时间启动全市防台防汛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防台应急响应期内,根据工作需要,相关应急物资由各预算单位直接采购,不进行采购审批,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有效保障特殊时期保障应急物资采购,确保防台防汛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财政部门指导相关采购单位建立执行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做好紧急采购项目的文件资料和凭据管理,确保采购物资质量。

  后续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关注台风形势发展,加强资金保障和物资供给,尽全力支持抗灾救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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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