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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着力聚焦“三端” 做深做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2024年以来,浙江监管局围绕部党组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决策部署,围绕财政资金管理全链条,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的精准监督,探索预算执行线上日常监控与线下重点核查的结合点,促进线上监控广度和线下核查精准度的有效融合,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谋好“前端”,提升常态化监督工作有效性。一方面,重点监督项目按照前期监管情况“再谋划”。结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保障民生政策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等重点领域,通过对以前年度监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项目资金有针对性归纳主要问题类型、监控要点,结合中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制定常态化监督月度计划表和年度安排表。另一方面,积极推动预算执行预警规则的科学制定。为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我局积极与省财政厅联系,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完善预警规则的建议,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预警信息进行常态化跟踪反馈,确保预警信息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工作成效,为开展监控工作打好“提前量”。

二是看好“中端”,提升常态化监督任务落实执行力。一方面,扎实开展线上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重点追踪”模块,按计划分月开展监管,确保重点监督项目监管无遗漏。以核查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为着力点,及时梳理和纠正各项资金存在的问题,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方位监管。另一方面,对预警信息开展“回头看”。紧盯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未及时认定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督促相关财政部门及时处理;对认定正常的预警信息进行筛查,对认定意见不充分的预警信息进行复核,针对发现的问题,与省财政厅及相关财政部门及时联系,督促立行立改,提高预警系统的准确性,同时抽取部分认定违规的预警信息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三是抓实“末端”,提升监督工作结果运用导向性。一方面,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强化结果应用。在线上监控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基础上,将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核查、重点绩效评价等现场工作相结合,共享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分配的及时性、使用的有效性等核查成果,全方位拓展预算执行监管的内容。另一方面,建立整改共推机制,监督成果共用促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全年问题整改台账,将查实的问题以月报形式向省财政厅反馈,推动地方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同时,督促省财政厅做好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行动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刻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短板,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管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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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