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浙中央预算单位:
为深入推进在浙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和《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5〕91号)精神,我办决定召开在浙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会议,传达中央部门预算改革精神,部署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6月25日上午9点,会期半天。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报到入座。
二、会议地点
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
三、参会人员
在浙中央预算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1名。
请参会单位及时填写会议报名回执,于6月19日上午12点前传真至我办。
附件:报名回执
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