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展驻浙中央垂管三级及以下单位车改方案申报审批工作,根据财政部《专员办参与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审核规程》(财办行〔2015〕17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车改办〔2017〕20号)等文件,我办决定召开驻浙中央垂管三级及以下单位车改方案审批工作会议,明确三级及以下单位申报审批流程,就三级及以下单位车改政策开展培训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参改系统二级预算单位车改部门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
2017年9月20日(周三)上午9点。
三、会议地点
浙江专员办四楼会议室。
请参会单位及时填写会议报名回执,于9月15日前反馈我办。我办联系人:
业务二处,王芸,联系电话:0571-87055704;
业务三处,孙超,联系电话:0571-87057645;
业务四处,朱政雄,联系电话:0571-87057641。
附件:报名回执
财政部驻浙江专员办
2017年9月13日
